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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超時佔用費

為了避免充電結束後車輛長時間佔用充電車位,導致其他會員無法充電的情況,區快充特設置超時佔用費以維護充電樁使用之公平。

 

超時佔用費收費標準如下:

  1. DC直流快充車位(CCS1與CCS2充電槍):

    1. 駛入車位後,超過緩衝時間10分鐘未充電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10元。

    2. 充電完成後,超過緩衝時間10分鐘未駛離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10元。

  2. AC交流慢充車位(J1772與Type2充電槍):

    1. 駛入車位後,超過緩衝時間30分鐘未充電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0.5元。

    2. 充電完成後,超過緩衝時間30分鐘未駛離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0.5元。

超時佔用費的設定旨在確保充電樁的公平使用。請各位會員在充電完成後禮讓其他車主使用充電樁,同時也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超時佔用費。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。

 

本辦法自2024年4月22日開始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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